别惹小蝶

爱吃双层吉士堡是一种态度

🍏⚡️

在17岁的夏天他带我去了麻瓜世界。
我们去了水族馆,那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容器,里面装着我从未见过的鱼和水生植物。这么多年过去,我早已记不清它们的名字,只能模糊的想起一种叫作鲸鱼的鱼,我坚信它有一双飞向天空的翅膀,可他说没有。
鲸鱼一定会飞,但他不知道罢了。

我们晚上来到一座山丘上,鸟瞰这个小镇的夜色。他转过身,暖黄色的火星星零零的打在他身上。他抱起一把木吉他,手指生疏杂乱地拨着弦,嘴里哼哼唧唧着不着调的歌。

我不记得他唱了什么,
他说那是塞壬的不老歌。

然后我们接了一个带着薄荷味的吻,我把他按到在草地上,扒掉了那毫无品味可言的格子衬衫,周围的萤火虫看着,无权指责我们不知羞耻。


20岁我们分手了。

25岁我收到了他婚礼的邀请函,我前一个晚上喝得酩酊大醉,第二天忍着醉宿的疲乏把自己收拾干净。新娘是他同学,韦斯莱家的小女儿。救世主的婚礼不可能不大气,一切都是有奢华拼叠出的虚无玩意儿,绝不是他的风格。我想起来以前他19岁跟我说他想要简简单单的婚礼,最好在有碎花的草地上,只有朋友们和黄油啤酒。我问他,他是不是迫不及待想要嫁给我了,他羞红了耳尖拍打我的背。
满座的大人物和高级香槟塔,这不是他想要的。

26岁我结婚了,家族联姻,她很好,只是不是哈利波特。

30岁我的妻子死了,可怜那姑娘,但我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。

37岁我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透过层层蒸汽看见了他,他也带着他的儿子,叫阿不思。也许从他开始,每个波特都有一双好看的绿眼睛。
他看见我了,冲我微笑了一下,

我是他在站台上碰见的第一位故人。












我很愉悦地回应了一个相同的微笑,我知道他不久就会离婚了,最多不超过三个月。
毕竟梅林知道我们属于彼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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